首页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最新资讯

楼市又有利好!深圳、哈尔滨…同时出手!

时间:03-25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223

楼市又有利好!深圳、哈尔滨…同时出手!

中国基金报记者 忆山 近日,又有多地楼市新政密集发布! 3月24日,深圳、哈尔滨、蚌埠、九江等地相继发布楼市新政,包括上调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租房公积金提取额度、降低存量房首付比例等多项政策。 深圳: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126万 3月24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其中,明确了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规模,并对于几类购房需求明确给予了公积金贷款支持。具体来看,规定明确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且需同时符合两点要求。一是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二是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首付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及本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以下称二手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网签备案合同价与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同时,规定明确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但是,符合四类情形之一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一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20%;二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30%;三是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下同)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30%;四是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这意味着,满足相关条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家庭公积金贷款可由原来的90万元提高至126万元。此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还于同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增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优化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并扩大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其中,新增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上,参与出资改造纳入深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产权人出资的改造费用。提取额度和频次方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三年内,申请人可以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的房屋产权人实际出资金额内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所有申请人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超过房屋产权人实际出资金额。扩大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上,扩大《提取规定》第十一条第七项规定的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情形的涵盖范围,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者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职工均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据了解,前述《规定》和《通知》均自2023年4月7日起施行。哈尔滨:二孩及以上家庭租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上浮50%3月24日,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通知明确支持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租赁住房提取额度上浮50%。符合生育政策,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缴存职工家庭,职工及其配偶在哈尔滨市无房租房自住的,可分次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上限按现行租住商品住房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即市区(含呼兰、阿城、双城)每户39600元/年,县(市)每户28800元/年。此外,通知还明确支持租赁保障性住房家庭提取公积金。承租人承租纳入哈尔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房屋,承租人及其配偶可分次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上限与租住商品住房的限额一致,即市区(含呼兰、阿城、双城)每户26400元/年,县(市)每户19200元/年。据了解,该通知自2023年3月23日起施行。安徽蚌埠:10年内房龄存量房首付最低两成3月24日,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表示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促进蚌埠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通过,对蚌埠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调整。首先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存量房贷款,年限和房龄的核定上,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存量房贷款所购住房房龄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年限加房龄合计不超过40年。其次,通知降低了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此外,通知还降低了存量房首付比例。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房,房龄10年(含)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20%,房龄10年以上30年(含)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房,房龄10年(含)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龄10年以上30年(含)以内,首付比例不低于40%。据了解,该通知自2023年3月23日起施行。江西九江: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120万3月24日,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室、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回稳向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精神,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阶段性调整中心城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对九江市中心城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阶段性调整。具体来看,夫妻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户提高至60万元/户;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户提高至100万元/户。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限额在九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10%;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限额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20%。按此计算,生育三孩符合条件的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达到120万元。此外,《通知》还明确了贷款额度提高的适用范围,符合九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政策;在中心城区(浔阳区、濂溪区、八里湖新区、经开区、柴桑区)购买自住住房。据了解,该项阶段性政策将执行到2023年12月31日。 编辑:乔伊 审核:木鱼 版权声明《中国基金报》对本平台所刊载的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合作联系人:于先生(电话:0755-82468670)

本信息由网络用户发布,本站只提供信息展示,内容详情请与官方联系确认。

标签 : 最新资讯